各班级、各同学: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楼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和书院学生评优奖励资助工作小组审核,现将拟认定结果在13、19栋公示栏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电话:0898-66253717
电子邮箱:wgyzz@haina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特此公示。
海南大学朴诚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