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班级初评、辅导员复核,现将2023-2024学年毕业生品德评定拟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19-135室
联系邮箱:wgyzz@hainanu.edu.cn
特此公示。
附件:
【yz审核】朴诚书院2023-2024学年毕业生品德评定拟评结果汇总表.xlsx
海南大学朴诚书院
2024年05月23日